霍蘭德的類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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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霍蘭德的類型論概述
美國職業指導專家霍蘭德(Holland)于上個世紀70年代初期創立的“人格類型論”。
其理論源于:
(1)人格心理學概念,認為職業生涯的選擇為個人人格的反應與延伸,企圖以職業的選擇及過程來表達自己、說明個人的興趣和價值,事實上,Holland認為興趣就是人格,興趣量表的結果也可以代表一個人的人格特質。
(2) Holland本身的職業咨詢經驗及研究所形成的職業輔導模式,即由職業與人格類型的分析,協助個人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該理論簡單易懂,應用相當廣泛,美國勞工部最新出版的職業分析沿用了此理論。
霍蘭德人格類型理論有以下基本原則:
(1)職業選擇是個人人格的延伸和表現。
(2)個人的興趣組型即是人格組型。
(3)同一職業團體內的人有相似的人格,因此他們對很多情境與問題會有相類似的反應方式,從而產生類似的人際環境。
(4)人可區分為六種人格類型:現實型、研究型、藝術型、社會型、企業型和傳統型,個人的人格屬于其中的一種。人所處的環境也可以相應分為六種類型,即現實型、研究型、藝術型、社會型、企業型和傳統型。
每一特定類型人格的人,便會對相應職業類型中的工作或學習感興趣,人們尋求能充分施展自己能力與價值觀的職業環境,個人的行為取決個人和所處的環境特征之間的相互作用。個人的人格與工作環境之間的適配和對應,是職業滿意度、職業穩定性與職業成就的基礎。人格類型論是一種人格與職業類型匹配的理論。霍蘭德提出了人格類型與職業類型模式。不同類型人格需要不同的生活或工作環境,例如“實際型”的人需要實際型的環境或職業,因為這種環境或職業才能給與其所需的機會與獎勵,這種情況即稱為“諧和”。類型與環境不諧和,則該環境或職業無法提供個人的能力與興趣所需的機會與獎勵。
2.霍蘭德的類型論評價
霍蘭德從實際經驗出發,并經過長期的實驗研究把人的性格類型主要地劃分為六種,并指出各種性格類型之間的相近、中性和相斥的關系,具有科學性。他把性格類型與職業指導結合起來,致力于性格類型和職業的匹配,對職業指導具有重大意義。不過,心理學的研究表明。一個人對某一種職業很有興趣,并不意味著他一定能把這種工作做好,對工作的興趣是做好工作的重要條件,但不是唯一條件,影響職業的心理因素是多種的和復雜的。
性格類型論根據某種原則,把所有的人劃歸為某些類型,使直觀地了解人的性格極為便利。類型論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它的研究成果,已被許多學科所采用,它的產生最早是由于臨床醫學實踐的需要,現在已廣泛地應用到教育、醫療、管理、軍事和職業選擇等領域。但是,類型論把人極端復雜的性格概括為少數幾個類型,必然會忽視中間型。與此相關,如果將一個人劃入某種性格類型,就會只注意這種類型中有關的特征,而忽視其它特征,即只注意一個人一個方面的特征,而忽視其它方面的特征,這樣就會導致簡單化和片面性。另外,類型論也容易將人的性格固定化、靜止化,忽視性格的變化和發展,特別是容易忽視影響性格形成和發展的環境因素。因此,我們應該把偏重于對性格的質和整體了解的類型論與從量上分析性格的特質論結合起來。